不要以為您不能獲得聯邦學生資助

許多美國公民和綠卡持有者使用聯邦學生援助免費申請(FAFSA)向美國聯邦和州政府申請資助,以支持他們的大學教育。

通常,國際學生沒有資格獲得美國政府的援助,例如助學金,貸款和勤工儉學基金。 然而, 一些非美國公民可以獲得聯邦和州的財政援助

有資格獲得聯邦學生援助的非公民

請諮詢您的大學或學院,了解更多信息。 如果您屬於下列類別之一,則您被視為“符合條件的非公民”:

(以下內容摘錄自 聯邦學生援助.)

1。 你是一個

  • 美國國民(包括美屬薩摩亞或斯溫斯島的當地人)或
  • 美國永久居民 使用I-551,I-151或I-551C表格(永久居民卡,居民外國人卡或外國人登記收據卡),也稱為“綠卡”。

2。 你有一個 到達 - 離境記錄(I-94) 來自美國公民和移民服務局(USCIS)的*

  • “難民,”
  • “庇護,”
  • “古巴 - 海地參賽者”
  • “有條件的參賽者”(僅在1年1980月XNUMX日之前簽發),或
  • “假釋”(您必須被假釋至少一年,並且您必須能夠向USCIS提供您在美國的證據,不是為了臨時目的而是為了成為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 。

3.您擁有非移民T身份(“T-簽證”(針對人口販運的受害者)或您的父母持有 T-1非移民身份。 您的大學或職業學校的經濟援助辦公室將要求您查看美國衛生和公共服務部的簽證和/或證明信。*

4。 你是一個 ”被毆打的移民合格的外國人“誰是您的公民或永久居民配偶虐待的受害者,或者您是根據”暴力侵害婦女法“(VAWA)指定為此類人員的子女。*

5。 您是密克羅尼西亞聯邦,馬紹爾群島共和國或帕勞共和國的公民。 如果是這種情況,您可能只有資格獲得某些類型的聯邦學生援助:

非美國公民的證明

為了獲得聯邦學生資助,某些符合條件的非公民必須能夠向美國公民和移民服務局提供他們在美國的證據,而非臨時目的,意圖成為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